違反學術倫理 教部將追回學術獎項和獎金

▲教育部。(圖/NOWnews資料庫) 大 中 小 台大論文造假案風波未平,台大教授郭明良在2008年獲教育部學術獎中,送審的作品包和涉嫌造假論文,教育部決議追回獎金及榮譽證書;另為避免學術倫理瑕疵一再發生,教育部也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設置辦法,若違反學術倫理,將追回證書和獎金。教育部為獎勵學術研究,設置國家講座和學術獎,國家講座設置期限為3年,教育部每年獎助每位主持人新台幣100萬元(含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及教學研究經費各50萬元);學術獎得獎人則獲頒榮譽證書及獎金60萬元。目前國家講座已經頒發20屆,學術獎60屆,教育部規定每屆最多各13人。但台大教授郭明良論文爆發,但郭明良曾在2008年獲得學術引發外界爭議;教育部表示未來申請國家講座的推薦案應經各校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應審核被推薦人的教學及所帶領研究團隊的表現,申請學術獎的推薦案也應由該人服務單位先行審核,再提報至教育部。此外,教育部也加上新規定,若國家講座和學術獎得獎者有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將撤銷其資格,並追回頭銜及個人獎金;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者,教育部應廢止其資格,追回發給的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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