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網/殺人還求輕判 司法不能成為加害者偽裝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三次會議,27日早上於司法院3樓會議室舉行。由於今天也是內湖女童「小燈泡」案件週年的日子,身為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右)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希望媒體能夠進行適當的報導,不要進行不當的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攝 106年3月28日 大 中 小 2016年3月28日上午,台北市內湖區靠近捷運西湖站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凶殺案,長相討喜,被父母稱為「小燈泡」的女童喪命在男子王景玉的刀下,全民憤慨,反廢死聲浪一波波湧向司法,盼司法能顯正義,讓殺人重犯付出應有代價。一年過去,凶嫌王景玉仍向法官要求輕判,比照先前喊無期徒刑還太重的台大宅王張彥文,以及痛殺女子176刀卻逃過一死的王鴻偉,人命似乎毫不值錢,當加害者爭取生存權的同時,曾否想過被害者也有生存權,但被你們無情剝奪。小燈泡媽媽在臉書說,她沒有一天不想念,沒有一天不落淚,三百多個日子已逝,她多麼希望這只是個惡作劇,其實小燈泡沒有離開。是的,小燈泡確實沒有離開,一條小生命的逝去,喚醒社會、司法、政府認真看待婦幼安全與社會治安的問題,更讓人看到人性的險惡與醜態。一個凶狠殺害無辜孩童的人可以當著法官的面請求輕判,甚至天真地告訴法官,放他出去可以賺錢賠償小燈泡媽媽,司法權威在其內心是如此低落,致使王景玉始終心存法官可能輕判的一絲希望。聽到王景玉這麼說,令人想起狠砍女友47刀致死的台大宅王張彥文,以及17年前在淡水狠殺張女176刀的王鴻偉。或許他們家中有錢,付得出鉅額賠款,憑藉與被害者家屬和解,換得法官做出免死判決,兩人均獲判無期徒刑,王鴻偉也得到「可教化」的評價。不過,張彥文向法官抱怨「判太重了」,與王景玉的言行有異曲同工之妙,從不認為自己罪行足以判死,必須以死懺悔,骨子裡只想減刑。事實上,口口聲聲的道歉、改過,發自內心真誠的比例究竟有多少?也難怪司法正義每每變成加害者的偽裝。人們常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是不是這樣,我不知道,但是司法卻不能讓人們有如此觀感。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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