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營養午餐每周6元補助不變 再加碼每餐5元
▲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議會專案報告中指出,推動營養午餐每餐加碼5元,嘉惠近26萬名師生,同時維持每周6元補助。(圖/記者柳榮俊攝2017.3.24) 大 中 小 台中市政府過去補助營養午餐水果,每周2次、每次3元,遭家長與學校反映經費有限,水果購買品質不佳,因此市府自104年9月推動營養午餐每餐加碼5元,嘉惠近26萬名師生,同時維持每周6元補助,不僅限於補助水果,發揮更大效益。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每週一共補助31元食材經費,可提升餐點配置彈性,吃得更好更健康。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今日在議會專案報告中指出,縣市合併前,原台中市自97學年度起由市府編列經費補助每名學生每周2次、每次3元午餐水果費;縣市合併後持續編列預算補助,自104學年度起,教育局因應學校及民意反映,調整午餐水果補助為「每周補助6元」,由學校彈性決定水果供應方式。然而,考量水果受限於氣候及季節影響甚大,品質及價格不易取得平衡,已不符合供應在地新鮮食材給學生食用的初衷,加上學校反映經費不足很難買到好水果,家長及民意也多有表示午餐水果品質不佳,學生時常帶回家丟掉,反而造成浪費。市議員蔡雅玲、吳瓊華、羅永珍、張瀞分、劉士州、張廖乃綸、楊正中、李中、蘇柏興等人,均關心營養午餐水果費補助轉型的效益。彭富源強調,市府執行午餐水果政策,一直以來是依學校的意見進行調整,學校希望能夠擁有更大的彈性,讓他們有更多的機會辦好每一天的學生午餐;本次水果費補助轉型,整體午餐補助並未減少,而是將原來水果補助費調整併入午餐費,讓學校擁有更集中的款項,來處理午餐食材及水果的各項需求,並可減少原來無謂的行政負擔,整體而言,反而賦予學校更多彈性,讓學校可視需要或季節、環境,供應最適合的水果或其他副食品(乳製品、豆漿等),讓學生攝取多元營養,也讓有限的教育補助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益,市府未來也將持續午餐及水果的品質。林佳龍也說,新市府上任後即推動讓各校營養午餐一餐多補助5元,一天5元、一周就是25元,「連這個錢都花了,就是重視孩子的營養午餐!」;現行制度一周6元且強制買水果,若將這6元放進大水庫內,一周就有31元食材經費補助,對於學校而言,無論自辦或團膳將能更好運用。他認為,授權讓學校有更大彈性去將營養午餐辦好是最重要的,要保障基本品質;如今回歸學校因地制宜,若有家長希望讓營養午餐增加更多水果,學校可以加碼,市府也樂觀其成。市議員陳淑華、范淞育、曾朝榮、邱素貞、李天生、陳成添等人,均贊成市府授權學校將原編列於午餐水果費的預算,彈性運用於整體午餐食材費上;並建議市府須向外界充分說明,「市府絕無取消午餐水果費,而是授權學校彈性用於整體午餐食材費上!」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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