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核發大巨蛋審查認可通知 北市府:尊重
內政部表示,台北大巨蛋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日前經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通過,發給遠雄評定書,其後內政部受理遠雄備齊的評定書等申請資料,8日核發認可通知書。(檔案照片)中央社 106年6月8日 大 中 小 大巨蛋案爭議將落幕?內政部營建署今(8)日表示,臺北大巨蛋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變更案,已於今日核發認可通知書。對此,台北市政府表示,市府尊重內政部評定及認可的結果,也呼籲遠雄公司應儘速完成後續都審、環評、建管變更設計程序,即可申請復工。內政部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大巨蛋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日前經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通過,發給遠雄評定書。內政部受理遠雄備齊的評定書等申請資料後,於今日核發認可通知書。而在內政部核發認可通知書後,遠雄仍應依建築法規定,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照變更設計。至於變更設計是否涉及應通過環境影響差異之審查、都市設計審議部分,則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審酌。對此,台北市政府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由台灣建築中心請建築及消防等各領域專家委員組成的專案小組進行獨立審查,審查結果經內政部認可,市府尊重評定及認可之結果。同時,北市府也表示,大巨蛋性能審查第二次變更設計,是遠雄公司在柯文哲上任前向台灣建築中心提出申請,而性能審查的條件與100年時所發原建造執照的條件明顯不同,又因遠雄提出的報告書檢附不全,遲至104年7月才進行第一次預審,市府基於公共安全及大巨蛋案基地規模的特殊性,在該次會議中提供七項基準給性能審查專案評定小組,其中僅都市防災部分為市府權責,性能審查之次數及內容則屬台灣建築中心權責,再次強調市府無法也未曾干預審查。最後,北市府也呼籲遠雄公司,應儘速完成後續都審、環評、建管變更設計程序,即可申請復工,並強調柯市府團隊一切將依法行政,盡力協助行政作業。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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