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國會主導脫歐 脫歐大臣:早有配套

▲英國最高法院24日判決脫歐需經國會批准,脫歐大臣表示早有配套法案,不會延誤脫歐時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大 中 小 英國最高法院昨(24)日作出裁決,英國政府必須得到國會批准才能啟動脫歐程序。脫歐事務大臣戴維斯(David Davis)表示最快於25日將脫歐議程交上國會,外界預料脫歐時程不會因此延誤,梅伊仍會順利啟動兩年的脫歐談判。英國在去年6月公投決定脫歐,政府認為首相梅伊有「皇室特權」,可以直接啟用《歐洲聯盟條約》(TEU)第50條進行脫歐程序,遭反對黨反對,因此提出訴訟,去年11月法院判決政府敗訴後又上訴。英國最高法院24日公布最終結果,由11名大法官共同審理,8票對3票裁定梅伊要得到國會授權才可啟動脫歐程序。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表示,由於英國司法體制部分援引歐盟法律,脫歐將讓這些法令產生無所適用的疑慮,因此脫歐須由國會主導否則違憲,但不須經過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政府同意。昨日判決公布前,外界即預料法最高法院將判決脫歐需國會同意,並要求政府研擬脫歐法案給國會審議。梅伊透過發言人表示,尊重法院裁決,但不會改變脫歐決定。脫歐事務大臣戴維斯說最快於周四向國會提交議程,審議脫歐條文。戴維斯強調,議案將集中於啟動《歐洲聯盟條約》第50條,脫歐的決定不會被延遲,英國仍會於3月底前啟動脫歐。儘管戴維斯稱不會改變脫歐決定,反對派工黨及國會上議院,仍有許多人強烈反對脫歐,上議院若投票反對批准啟動第50條,將延誤表定脫歐時程。但外媒分析,由於脫歐決定是由人民公投通過,預料會對上議院有所牽制。綠黨議員則表示,希望盡快審理議案, 一旦議案遭否決仍有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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