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主公醫院雙屍案 兄死刑弟改判14年
溺殺雙屍宣判 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溺殺案,台灣高等法院22日判凶嫌沈文賓(前左起)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3年4月22日 大 中 小 沈文賓、沈文夏兄弟2012年間犯下雙屍溺殺案,一、二審及更一審時皆判沈文賓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24)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沈文賓因犯行重大,且犯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因此仍維持死刑判決;沈文夏則因只參與了部分殺人犯行,改判14年,全案還可上訴。2012年12月間,涉嫌家暴的沈文賓因不滿張姓妻子離家後避不見面,因而偕同胞弟沈文夏前往宜蘭一處檳榔攤,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和潘女的鄰居呂姓男子。兄弟2人將呂男潘女押到桃園縣大溪鎮一處產業道路旁的灌溉水溝溺殺後,棄屍在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全案一、二審及更一審時皆判處沈文賓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案子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日高等法院更二審仍判沈文賓死刑,沈文夏則因只參與部分犯行,首度由無期徒刑改判1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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