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樹命案狠男預謀殺前女友 手段凶殘屏檢求處重刑

▲今年2月發生在高樹某國小女子命案,兇手王男手段兇殘,屏東地檢署偵結檢察官求處重刑。(圖/資料照,記者陳宗傑攝,2017.4.5) 大 中 小 今年2月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某國小校園內的女子命案,33歲王姓男子竟因不滿邱姓女友提分手,將邱女刺死並重擊頭部毀容,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檢察官認為王男預謀殺人,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依殺人罪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檢警調查,被告王姓男子與被害的邱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因被害人提出分手斷絕聯絡,王男竟萌生殺意,於2月8日晚上,在社群網站上新帳號聯絡被害人晚上佯裝相邀外出唱歌,當晚9時許,兩人約在一所國國小校園內會面,未料王男竟持童軍繩扼勒女子頸部,再持水泥磚塊砸擊被害人頭部,又持水果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多達15處,導致女子當場死亡,隨後被告為湮滅證據,復將被害人之財物毀損丟棄,直到翌日清才被人發現。
▲今年2月被告王男因不滿前女友邱女提分手,竟殘忍地將邱女毀容並猛刺15刀,致邱女當場喪命,檢察官依殺人罪求處重刑。(圖/資料照,記者陳宗傑攝,2017.4.5)檢察官審酌被告僅因被害人提議分手即預謀殺人,誘騙被害人見面後立持預備之水果刀、童軍繩予以殺害,手段兇殘,處處致命,殺意甚堅,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影響社會治安甚巨,亦使被害人家屬傷痛欲絕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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