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咆哮女被告 法官遭彈劾罰十個月俸

▲當庭咆哮女被告,法官遭彈劾罰十個月俸。(圖/翻攝自華視) 大 中 小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因於2014年開庭審理一起偽造文書案件時,當庭對被告恐嚇要羈押,還大聲咆哮「妳給我注意一點」、「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等語,使被告激動用頭部撞擊桌面抗議。曾雨明事後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9日判決罰俸現職月俸總額10個月,初估金額至少百萬以上。根據司法院指出,曾雨明當時在庭上對被告說:「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我做一不二,妳不要不相信 ,妳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這樣不用收押啊?囂張」、「如果妳覺得妳的律師這樣子還不夠,妳可以把他當庭就開除掉」。被告因此情緒激動,2度以頭部撞擊桌面,職務法庭認為,曾雨明違失行為明確,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影響法官形象,因此判他罰款現職10個月月俸總額。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