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會館槍擊案 北港警迅速偵破
▲犯嫌有毒品與竊盜前科,開了兩槍。(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5.31) 大 中 小 雲林縣水林鄉發生KTV槍擊案,北港警方逮到一嫌,陳姓KTV負責人坦承因為與在包廂唱歌的被害人發生口角糾紛,才會日前在喝酒過失去理智,想要持手槍嚇唬被害人,不料雙方在拉扯中槍枝擊發,致被害人遭槍擊受傷,事發後,警方策動陳男投,起出美制FNX-9手槍、子彈及彈匣,警詢後,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移送法辦。警方調查,陳姓男子(45歲)為音樂會館現場負責人,於29日凌晨4時許,原在包廂內向客人敬酒打招呼,因游姓酒客態度不佳,雙方發生口角衝突,陳男與被害人一路從包廂爭吵到辦公室內,陳男相當氣憤,一時衝動失去理性取出槍枝,本想嚇唬游男,不料在拉扯中槍枝意外走火,擊中被害人左大腿及左腹部。
▲犯嫌有毒品與竊盜前科,開了兩槍。(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5.31)
▲雲林縣水林鄉發生KTV槍擊案,北港警方逮到一嫌。(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5.31)
▲雲林縣水林鄉發生KTV槍擊案,北港警方逮到一嫌。(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5.31)北港警方在接獲醫院通報介入調查,陳姓男子自知難逃法網,經由警方策動,在事發後12小時持手槍到警所說明。陳男說,槍枝是綽號「大象」的友人幾年前寄放的,在友人過世後他打開所寄放物品,才知道是一把槍,警詢後全案依涉嫌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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