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諷金溥聰是「男妓」 馮光遠改判罰5千確定

▲作家馮光遠嘲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是「男妓」,遭金溥聰提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馮一審獲判無罪,高等法院今(30)日改判馮光遠須罰5000元確定。(資料照片/記者陳彥驊攝,2016.06.17) 大 中 小 作家馮光遠4年前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以及嘲諷金溥聰是「男妓」,遭金溥聰提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馮一審獲判無罪,金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30)日判馮光遠須罰5000元。4年前,馮光遠公開指金溥聰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而挨告,去年3月,刑事部分,二審判馮無罪確定,但他又在臉書開砲,po文諷刺「金溥聰是被法院認證的男妓」,批對方「混蛋」、「爛咖」,金溥聰再提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6日再判馮光遠無罪,金溥聰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改判,認為被告的用語已造成金溥聰之名譽損害,構成公然侮辱罪,判處馮光遠須罰5000元確定,可易服勞役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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