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恐怖情人燒到毀容 院方發布病危通知

▲。(圖/翻攝自臉書) 大 中 小 新北市一名19歲許姓男子,因不滿17歲李姓女友提出分手,竟對她潑去光水引火點燃,造成李女臉部、胸部慘遭燒傷毀容,許男事後被依重傷害、殺人未遂等罪嫌遭到收押,而李女因受傷太嚴重,院方目前已發出病危通知。19歲的許男2年前認識18歲的李女,去年9月間開始正式交往,2人最愛在臉書上放上自拍、寫甜蜜話語互訴情意;今年2月間,李女準備了親手摺的6000顆紙星星、馬克杯、寫有「I love U」字樣的愛心抱枕,和情侶衣,當成情人節禮物送給許男,許男還在臉書寫下甜蜜感謝文。但因2人吵架時,許男常對李女拳腳相向,還曾拿刀架在她身上,或是掐住她脖子威脅「妳敢說我就殺妳媽」,導致李女最後提出分手。不料,許男因此懷疑李女另結新歡,竟對她潑灑去光水並點火,造成李女臉、胸部燒燙燒毀容,李女家屬事後指控,當時也在場的許男祖父也是幫凶!並表示「(許男)阿公一直阻擋他們救我的妹妹!」李女燒傷嚴重,面目全非,全身有胸部以上32%二到三度燒燙傷,院方表示李女狀況不太樂觀,27日凌晨3時許已發布病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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