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 張守一:大法官的人生汙點

▲大法官釋憲指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並要求2年內完成相關法案修正或制定。對此,護家盟愛護家庭大聯盟祕書長張守一24日表示,釋憲的結果違背國家人民意願,「大法官可能不是法學出來的」。(圖/記者張雄風攝,2017.5.24) 大 中 小 大法官釋憲指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並要求2年內完成相關法案修正或制定。對此,護家盟愛護家庭大聯盟祕書長張守一今(24)日表示,釋憲的結果違背國家人民意願,「大法官可能不是法學出來的」。張守一表示,執政黨動用從行政、立法、司法,讓這個法案一定要通過;用第7條的平等權,第22條的自由權,完全沒有同性婚姻的內容 是任意解釋,這是大法官的失職;屈從在政治之下,是一個狹礙、有限的討論,看不到大法官有獨立判斷的基礎,也是大法官人生的汙點 恥辱。張守一提到,他們針對的是性行為的部分,因為同性性行為是傷害器官跟有傳染疾病的行為,如果這是OK的,那他們當然也贊成立法。張守一強調,「我們會再度聲請釋憲,可以由1/2以上的委員提出,也就是57位,雖然不知道有沒有立委有願意;如果不行會走重婚、亂倫是否違憲聲請釋憲」,因為這個釋憲已經鬆動了目前一夫一妻的制度;並舉林奕含事件,質疑「難道師生戀就可以嗎?」張守一說,大法官釋憲不能無中生有,必須遵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範,「大法官可能不是法學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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