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DM涉侵權 企業觀念有待加強
▲全聯爆發侵權爭議,部分分店的DM已被下架。(圖/記者彭夢竺攝,2017.05.23) 大 中 小 全聯福利中心遭導演吳念真指控侵犯肖像權,外界好奇,以全聯全省連鎖的企業規模,似乎不該踩上這條侵權紅線。但除了全聯出錯,知名連鎖飲品「日出茶太」、遊戲廠商英旗互動娛樂公司以及醫美業者均曾傳出因侵犯藝人或名人肖像權遭提告判賠案例。國內企業對智慧財產權或肖像權保護觀念,與歐美相較似太過薄弱,仍有加強空間。回顧近幾年企業界廣告代言相關侵權爭議,藝人林依晨去( 2016 )年與連鎖飲品「日出茶太」爆發相關訴訟,雖雙方簽有代言合約,但僅限定台澎金馬地區,卻被日出茶太位於新加坡、美國、大陸等地的分店使用,一審判林依晨可獲千萬元賠償。此外,藝人范冰冰也曾因照片遭國內醫美診所擅自引用,作為下巴整型廣告,跨海提告,求償一千萬元,台北地院判范冰冰勝訴,獲 150 萬元賠償。除了藝人,頂新集團捲入食安風暴後,國內知名遊戲廠商英旗互動娛樂公司惡搞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充的照片並公開,也遭魏應充提告,最後雙方同意和解,英旗娛樂登報發表道歉聲明後收場。事實上,藝人受邀拍攝影片或照片,藝人本人通常無法取得著作權,不過畫面中的肖像運用方式涉及肖像權議題,也就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人像加以使用之控制權利,屬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的一種。雖然公眾人物之公開活動,其肖像在一定範圍內得被自由利用,例如,讓公眾知悉其言行之資訊傳播,但不得做為商業廣告使用。顯然,全聯與吳念真間的爭議涉及商業廣告使用範疇,全聯恐怕很難免責。而從全聯對整起事件的回應看來,單以吳念真是舒跑鹼性離子水的代言人,就擅自引用照片作為DM封面,顯然國內企業對智慧財產權以及肖像權保護的觀念薄弱。至於全聯曾使用藝人侯佩岑、許瑋甯、 NBA 球星俠客歐尼爾等人的照片作為 DM 封面,是否全取得授權,還是其實都涉及侵權,成了個大問號。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