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大陸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大 中 小 據大陸公安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提高往來台灣通行證、簽注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大陸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以下簡稱新版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根據中新網報導,據瞭解,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積體電路晶片。前往台灣簽注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列印在證件背面,並可重複擦寫。成人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大陸國務院批准,申領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規定留存持證人指紋資訊。已留存指紋資訊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定自助通關。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簽注。一、新版通行證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DOC9303 TD-1)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積體電路晶片,採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字安全技術。正面列印持證人個人資料以及證件簽發管理資訊,背面列印前往台灣簽注等資訊並可由證件簽發機關重複擦寫。新版通行證不再附發貼紙式簽注。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申領新版通行證應當按規定向公安機關留存指紋資訊。已經留存指紋資訊並符合邊檢機關規定條件的持證人,可以在出入境時使用自助查驗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三、新版通行證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年滿16周歲的,簽發10年有效通行證。四、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人民幣/張,簽注收費標準不變。五、持用新版通行證出入境時,邊檢機關查驗後不再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持證人出入境和簽注使用情況由晶片和資訊系統記錄、管理。六、新版通行證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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