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三讀 財政部:跨境電商未設稅籍 漏稅金罰5倍
▲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將跨境電商納入繳稅範範,財政部表示,未來包括臉書、谷歌等跨境電商,都須在台辦理稅籍登記,繳交營業稅。(資料照/NOWnews) 大 中 小 立法院院會9日三讀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的門檻,未來跨境電商需在台辦理稅籍登記。財政部表示,未來包括臉書、谷歌等跨境電商,都須在台辦理稅籍登記,繳交營業稅;預估第一年國庫稅收將可達9億元。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曾表示,依照目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消費者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勞務,由買受人報繳營業稅,但考量稽徵成本,每筆給付額在新台幣3000元以下的部分,免予繳納。他指出,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政府參考歐美及日韓等國的做法,明定跨境電商應自行或委託台灣報稅的代理人,在台灣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掌握稅源。9日新修條文增訂,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但有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為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並且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門檻的規定,維護國內、外銷售相同勞務營業人的租稅公平。同時也增訂,跨境電商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規定,並提供業者簡易線上稅籍登記及線上報繳稅機制,以使國內、外業者間稅負衡平。此外,如果境外電商未依規定申請稅籍,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者可按次處罰;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也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除了追繳稅款外,還可依照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