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商綁架勒贖案 主嫌二審維持12年判決
▲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資料圖) 大 中 小 去年9月,香港富商黃煜坤在新北市遭綁架,10月底檢警救出肉票並逮獲綁匪,高等地院今(13)二審判決,主嫌蔡文力維持12年有期徒刑,雲林溪尾村長蔡茂典由一審的6年半改判8年半,其餘共犯也被加重刑度,改判7年半至8年10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黃煜坤是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去年以治病為由交保來台就醫,9月20日卻在妻子新店娘家附近遭人擄走並勒索7千萬港幣(約合新台幣3億元)的贖金,綁匪更多次換車開到雲林,更換3個藏匿處、燒掉黃煜坤的衣物,企圖躲避警方追查。檢警經過一個多月偵辦,鎖定指揮綁架案件的主嫌蔡文力,以及共犯才廣忠、蔡茂典等人,最後在雲林縣口湖鄉的空屋進行攻堅,順利救出遭到軟禁虛弱的黃煜坤。今年5月台北地院一審依擄人勒贖判處主嫌蔡文力12年有期徒刑,其餘共犯則被判處5年半至8年2月不等;上訴後,今高等地院二審,不僅維持主嫌蔡文力12年判決,提供藏匿處的雲林溪尾村村長蔡茂典也由原本的6年半重判至8年半,其餘同夥除一名吳姓共犯減輕2個月之外,皆被加重刑度判處7年半至8年10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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