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明礬製油條 早餐店違法遭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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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早餐店違法使用工業用明礬製做油條販售,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將全案移由地檢署偵辦。〈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大 中 小 市府衛生局日前聯合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以及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人員,共同查獲西區模範早點違法使用工業用明礬製做油條販售;全案移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以釐清工業原料來源並防堵流入其他食品鏈中。衛生局說明,11月初派員前往西區模範早點執行例行抽驗,當場發現業者使用外包裝寫「工業用明礬(450g/包)」字樣的添加物;何姓負責人表示,該原料均固定由盤商代理採購,自己使用添加至油條製程中,不知是不可使用的添加物。衛生局當場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命違規產製剩餘油條數條下架銷毀,工業用明礬5包(450g/包)封存。衛生局指出,台中地檢署經多日蒐證調查,於12月6日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聯合衛生局及食藥署中區管人員,共同針對此案上下游相關各產銷鏈啟動偵辦;當天西區模範早點由何姓負責人說明,其表示使用工業用明礬炸油條較膨脹酥脆,也是近1、2個月才發現外袋寫「工業用明礬」字樣,現已改用食品添加物,不再用非法原料。全案再溯源追蹤,發現工業用明礬是經中盤商向清水區大興化工原料行購買。據大興化工行楊姓老闆說明,平時是整包(25Kg/包)售出,因該中盤商要求小包裝(450g/包)才客製分裝,不知是賣給早餐店使用;經上下游追蹤比對,該工業用明礬未發現流入其他食品業中。衛生局提到,業者使用的明礬是標明「禁止使用於食品」的工業級製品,而工業級(非食品級)添加物若攝取過多或長期攝取,都可能會影響肝腎功能及人體健康。另外,衛生局也再派員到市面傳統早餐店抽驗油條35件檢驗「三聚氰胺」,結果均為「未檢出」。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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