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槍殺黑人案不起訴 暴力示威再現街頭

▲美國今年9月發生警察槍殺黑人案件,引發群眾上街抗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大 中 小 大批抗議群眾於本周三(30日)晚上聚集在北卡羅萊納州夏洛特市(Charlotte)市中心,他們對當地檢察官並沒有起訴一名射殺黑人的警官表示憤怒。警方和抗議者在街上發生衝突,四個人遭到逮捕。這起事件發生於2016年9月20日,一位名為斯科特(Keith Lamont Scott)的43歲非裔美國人遭到當地警察文森(Brentley Vinson)射殺,據警方的證詞表示,當時他們根據線報抵達斯科特公寓樓下,準備搜查一名與此案不相關的男子,但警員看見斯科特拿著手槍下車,且拒絕遵守警察的命令。不過斯科特的妻子當時也在場,她對此說法提出異議。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夏洛特市當地法院裁定,文森有理由對當時拒絕接受盤查的斯科特開槍,而共有15名檢察官一致同意這項決定。這項決議發布後引發了激烈的抗議,近百人走上街頭,至少4人被逮捕。示威群眾當中有3人阻礙交通,警方也試圖驅趕在街上的抗議者。一些抗議者穿著印有標語的T恤表達不滿,這些標語像是「停止殺害黑人」或是「如何逃避謀殺:成為警察」。當地檢察官駁斥一系列「錯誤的指控」(erroneous claims),認為這些在射擊事件發生後的報告,會導致對事實的誤解。地區檢察官表示,不會停止調查,但也不會再提出任何告訴。一些錯誤的目擊者報告包括:斯科特的親戚說受害人當時身上沒有帶槍,但所有可信的證據都證明他手持槍械;一名女人表示他看到白人警察射殺斯科特,但文森其實是一名黑人警員。斯克特的女兒在臉書上表示他的父親當時在車上讀書,但女兒也非目擊者,現場也沒有找到書本。斯科特案件的律師蒙內特(Charles Monnett)說,我們仍然對當天警員做出了甚麼決定導致斯科特死亡有疑慮,如果警察可以採取比較輕的手段,或許能避免死亡。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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