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凶嫌逃死 辯護律師這麼說

「司改國是第1分組第3次增開會議」13日在司法院舉行,圖為委員黃致豪出席會議。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6年5月13日 大 中 小 當街殘忍砍殺內湖4歲女童小燈泡的凶嫌王景玉,士林地院一審宣判,法官引用《兩公約》內容,以王嫌罹患思覺失調症,不得對他判處死刑,因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王嫌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王嫌的辯護律師黃致豪今(13)日出席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增開會議時,面對媒體詢問,僅表示「兩公約是台灣的國內法」。小燈泡案凶嫌逃過死刑,不少民眾對此表示相當不滿,而身為司改國是委員的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今日照常出席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的增開會議,面對媒體詢問對判決結果的看法,她僅低調表示「目前沒有意見」。同樣也是司改國是委員的王嫌辯護律師黃致豪,今日也出席該會議,會後面對媒體追問對判決結果是否滿意,他表示還沒看到判決,沒有所謂滿不滿意,一切都要等看到判決書才能回應;而被問到法院引用《兩公約》判王嫌無期徒刑的看法,他僅回應「兩公約是台灣的國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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