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遭批 邱太三4點聲明

司法國是會議第3分組10日開會,法務部長邱太三(圖)針對同組委員李佳玟投書指他「耍賴」,會中發表聲明「對不同意見或反對者的惡意抹黑或人身攻擊,仍然無法正當化你的主張或論點」。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5月10日 大 中 小 法務部長邱太三開司改國是會議,針對同組委員李佳玟投書指證他耍賴,聲明「對不同意見或反對者的惡意抹黑或人身攻擊,但仍然無法正當化你的主張或論點。」成大教授李佳玟,直指「身為司改國是會議的同組委員,在開會過程中充分感受到邱部長的耍賴功力」,對邱太三於檢察體系的人事問題起疑。邱太三發表四點聲明如下:
1. 對不同意見或反對者的惡意抹黑或人身攻擊,仍然無法正當化你的主張或論點。2. 改革是要立基於對現狀問題的全面認知與理解,不能以「盲人摸象式」自以為他所了解的就是全部,就如醫生病因診斷錯誤,則再好的藥方或手術,只是加速病情惡化、甚至死亡。3. 改革的方案如引用或參考外國制度或經驗時,最好要有法社會學的比較研究。如自己獨創時,則不能一廂情願或過度美化,不能無視於方案應有的前提條件與基本配套,更不能拿國人當白老鼠做試驗。4. 對於司改,我不是追求夢想的改革者,更不是要求一步到位的革命者,我只期求在務實可行的改變過程中,存有更多進步的理念與價值,因為,畢竟法是一種文化現象,是社會生活實踐的產物,是人性的實現與對象化,也是法律自身的一種進化過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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