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通訊糾紛減少42% 消保處:費用爭議下降最多

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接連宣布可能取消4G吃到飽方案,公平會呼籲,不要透過媒體隔空喊話,聯絡產業營運方向;若電信商合意停止吃到飽優惠方案,最高可重懲新台幣5000萬元。圖為民眾使用4G手機。中央社記者張銘坤攝 106年2月14日 大 中 小 行政院消保處今(11)日公布電信行動通訊糾紛案件數字,發現2016年申訴案件量相比2013年大幅下降42%,其中又以「費用爭議」下降60.64%最多。分析原因為透過與通傳會及業者多次會議,研議加強解決糾紛的方法,並定期追蹤業者所帶動的成效。電信行動通訊糾紛案件自2013年起持續高居申訴類型第1名,消保處2014年4月份起陸續邀集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縣市政府消保官及電信業者召開研商降低電信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後,2016年申訴案件量與2013年3,931件比較,減少1,660件,降幅為42%,其中降幅最大的爭議類型為「費用爭議」,減少393件;「故障與維修」下降減少441件。消保處表示,透過與通傳會及業者多次會議,分析案件型態、研議加強解決糾紛的方法,並定期追蹤業者的改善情形後,2016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電信行動通訊糾紛案件數下降至2,271件,若依其類型排名也降至第5名,因此不論從案件量或類型排名來看,電信消費爭議案件皆有明顯的改善。根據消保處統計,2016年度電信業者被申訴案件數、占業者用戶數比例及爭議類型等面向,依被申訴案件數排序分別為中華電信750件、台灣大哥大676件、遠傳電信555件、亞太電信394件,以及台灣之星292件;爭議原因類型前3名依序為通訊品質711件、綁約退款379件,以及故障與維修292件。消保處提醒,通訊品質常受基地台設置、室內隔間等因素影響,所以為避免日後通訊品不佳造成解約糾紛的困擾,應善用各電信業者「7日試用期間」的機制,若可正常使用再決定向業者簽約租用該門號通訊服務,以免發生爭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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