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邱鏡淳暗指對手收回扣 更一審逆轉判無罪

▲新竹縣長邱鏡淳3年前競選連任時,在政見會上暗指對手鄭永金收受回扣、搓湯圓,遭鄭依違反《選罷法》提告,高等法院今(16)日更一審改判邱無罪,可上訴。(新竹縣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05年12月22日 大 中 小 新竹縣長邱鏡淳3年前競選連任時,在政見會上暗指對手鄭永金收受回扣、搓湯圓,遭鄭依違反《選罷法》提告。一、二審都判處邱鏡淳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邱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今(16)日更一審逆轉,改判邱無罪,可上訴。判決指出,前新竹縣長鄭永金不滿3年前九合一選舉期間,對手邱鏡淳為了拚競選連任,在政見會中暗指他任內收受桃山隧道公共工程回扣,再以「搓湯圓」方式擺平,「檢察官全被他搓光光」。一、二審認為,邱鏡淳抹黑其他候選人,意圖使人不當選,明顯違反《選罷法》,判處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邱鏡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今(16)日上午11時更一審宣判,改判邱鏡淳無罪,全案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