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振國旅信心 交通運輸旅行業者大稽查

▲賞櫻團遊覽車翻覆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為保障駕駛員勞動權益與消費大眾公共安全,勞動部、交通部及行政院消保處於今(16)日宣示啟動「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圖/記者陳彥驊,2017.02.16) 大 中 小 賞櫻團遊覽車翻覆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為保障駕駛員勞動權益與消費大眾公共安全,勞動部、交通部及行政院消保處於今(16)日宣示啟動「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將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觀光局及各直轄市政府,分就勞動、交通及消費者保護法令實施聯合稽查,以督促業者確實遵守法令。勞動部政務次長郭國文表示,遊覽車客運駕駛員常因旅程規畫、排班間隔及路途遙遠等因素導致疲勞駕駛,進而危及乘客生命及公眾安全。為有效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自即日起將優先選列經常性違規、違規情節重大或評鑑不佳之旅行社業者或丙、丁類遊覽車業者實施聯合稽查。郭國文指出,稽查重點包括工時及休假、過勞預防保護措施、勞工保險及退休、是否依規定製發派車單、租車契約、行車紀錄卡等資料依規定保存、有無妥適安排旅遊行程(含旅遊契約及旅遊險)等相關規定,經稽查發現違法者,將由各主管機關除依權責裁處並通知事業單位改善外,對於連續違反或違反情節重大者,將依相關法令加重處分,並於3個月內針對違反規定之公司實施複查。對於稽查對象,觀光局表示,遊覽車業者勞檢的對象將從2016年評鑑為丙等的51家、丁等21家業者作為優先稽查對象;總共稽查對象約為100家。交通部觀光局的稽查重點將會著重於「一日遊」的行程,以及「拉車很長、易肇事路段」;不合格者最終將可能面臨停業的裁罰。公路總局著重於遊覽車評鑑被列為「丙等、丁等」者,並將會從車單、行車紀錄器做蒐證;稽查不合格者將會依《公路法》開罰9,000至9萬元罰緩,若不改善者最重也將會廢除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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