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布最討厭的馬路三寶 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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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民眾檢舉的動態違規案件中,無法忍受對交通事故危害甚大的馬路三寶行為,分別是「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圖/記者陳志仁攝) 大 中 小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16)日公布民眾討厭的三寶行為(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違規案件中,發現民眾最厭惡的是「開車騎車不打方向燈」;此外,經數據的統計,超速是不分年齡層,而闖紅燈較常發生在下午的3至4點間。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民眾檢舉的動態違規案件中,無法忍受對交通事故危害甚大的三寶行為,分別是「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不管燈的部分,不打方向燈的成長率高達267%,高居遭檢舉項目之冠,其次是闖紅燈成長率高達162%。王聲威說,不管線的部分,民眾檢舉主要為不依標線行駛,成長率高達127%;在不管人的部分,遭民眾檢舉情形主要逆向行駛(成長率高達56%)、跨車道行駛(成長率高達148%)及中間車道直接左右轉彎(成長率高達143%)。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長李忠台指出,在超速行駛的項目上,行為人的年齡平均分布於21至60歲間,顯見超速是不分年齡層的;。此外,在闖紅燈的部分,較常發生的時間為人車較少的下午3至4點間,估計是人車稀少的午後行車速度較快,對於道路交通號誌的辨識及反應時間較低所致。近幾年行車紀錄器及手機錄影裝置等資訊科技普及,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管道非常便利,加上道路行駛中,因行進間動態交通違規變化快,其他用路人反應時間短,造成的危害往往較高,對其他駕駛人所造成的壓力較大,相對上較難容忍;交通局主秘吳國濟呼籲,應隨時遵守交通規則,避免成為他人口中的馬路三寶。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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