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董總派互控冒用印鑑 早盤一度漲逾4%

▲台紙指控董事長簡鴻文將公司章私自偽造並申請變更登記,但簡鴻文也反擊未避免台紙印鑑遭不法冒用,委由律師及會計師依法辦理印鑑變更,一切合法。(圖/記者許家禎攝,2017.2.9) 大 中 小 台紙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董、總派各持己見,台紙昨(17)日發出聲明,指控董事長簡鴻文將公司章私自偽造並申請變更登記。不過簡鴻文也反擊說,身為董座未避免台紙印鑑遭不法冒用,委由律師及會計師依法辦理印鑑變更,全都合法,呼籲外界不要遭到誤導。台紙今(18)日以12.8元開出後持續上漲,早盤漲逾4%。台紙指出,台紙在正式印鑑(含大小章)皆於公司相關有權人員依該公司「印鑑管理辦法」保管,且並無遺失之情況下,竟遭董事長簡鴻文偽造,並行使該偽造印鑑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已明顯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目前正積極向相關單位請求救濟,希望讓公司避免發生重大危機並影響正常營運,全力維護公司員工、供應商、客戶與股東權益。不過,簡鴻文昨日也反擊表示,他自2014年6月擔任台紙董事長後一貫兢兢業業、恪盡職責。現任總經理余美玲當時擔任他的特助,公司大小章印鑑都交由余暫為代管,但近期台紙內部發生紛擾,為避免公司印鑑遭不當或不法冒用,今年2月3日曾要求返還相關印鑑但被拒絕,只好到警局備案。簡鴻文也指責台紙2月6日發生未經他本人同意,冒蓋台紙大小章,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辦理二位監察人之解任變更登記事件,欲造成台紙全體監察人皆已解任之公示登記外觀,讓他本人萬分錯愕!因此他為了避免公司印鑑遭冒用致公司損害持續擴大,2月13日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台紙公司印鑑,並檢附訴訟證明文件,委由律師及會計師依法辦理印鑑變更事宜,相關過程一切合法,絕非台紙重訊所謂有偽造文書之情事。台紙今(18)日以12.8元開出後持續上漲,早盤漲逾4%,最高來到13.35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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