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水泥桶屍案 凶嫌曾救獄友一命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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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水泥桶屍案,凶嫌曾救獄友一命獲判無期徒刑定讞。(資料圖/翻攝自華視新聞) 大 中 小 桃園觀音鄉水泥桶屍案主謀陳祐豎,與藥頭陳文軒合夥賣毒起糾紛,竟找4人假冒刑警到陳文軒住處搜刮財務,並押走陳凌虐致死。陳祐豎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法官認為陳祐豎曾以「哈姆立克法」替獄友急救,幫助對方撿回一命,長期監禁、教化,能矯治陳祐豎偏差行為,因此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15日依更一審判決定讞。發生於102年3月的桃園水泥桶屍案,凶嫌陳祐豎、鄭志偉原本一審時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則加重各判死刑與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時,法官讓被害人陳文軒的母親與妻子表示意見,陳母當庭跪下磕頭說:「青天大老爺,替我作主!」哭訴凶嫌到現在都未道歉,更別說賠償,陳妻則表示:「希望一命還一命!」不過最高法院最後仍發回更審。更一審法官指出,陳祐豎去年12月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期間,見洪姓獄友吃鐵蛋噎住,導致呼吸困難,陳祐豎立即採取「哈姆立克法」急救,還因此獲頒獎狀鼓勵,認為陳非完全泯滅人性,「若實以最長監禁及教化,可矯治偏差價值觀」,因而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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