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起跑 稅捐處提醒民眾檢視5年內憑證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106年度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開始,呼籲切莫因一時疏忽而造成荷包的損失。(圖/記者陳志仁翻攝,2017.5.05) 大 中 小 106年度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開始了!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義務人要檢視最近5年內各項應貼用印花稅票的憑證,如發現有短、漏繳(貼)印花稅票的情形,應儘速補繳(貼)印花稅票,以免一經查獲除補稅外,還會被裁處罰鍰。稅捐處長黃育民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每年均實施印花稅檢查,今年檢查對象除營建工程業、房屋修繕業、室內裝潢工程業、廣告代理業及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等書立較多承攬、買賣合約之行業外,並將醫師、補習班、養護醫療院所等較常開立銀錢收據者,也列入查核範圍。黃育民指出,按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案件,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免除逃漏稅之處罰;此外,檢查前會發函通知受檢的對象,請提供5年內帳簿及相關憑證資料供查核。稅捐處消費稅科長瞿美玲說,請業者自行檢查所書立應納印花稅的各項憑證,若發現有短、漏繳(貼)印花稅(票)的情形,應儘速依據稅捐稽徵法的規定自行補繳,否則一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除須補繳(貼)印花稅(票)外,並按漏稅額處5倍至15倍的罰鍰,切莫因一時疏忽而造成荷包的損失。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