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燒國旗、毆警 林全要求法辦

▲針對日前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發生毆警焚燒國旗事件,行政院長林全2日在行政院會中,要求警政署從嚴從速,依法究辦。(圖/記者林人芳攝,2017.03,02 大 中 小 針對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發生陳抗團體毆警衝突事件,以及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焚燒國旗事件,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2)日在行政院會後轉述,行政院長林全已要求警政署從嚴從速,依法究辦,絕對不容國家法律及公權力受到挑戰。徐國勇轉述,林全指出,針對日前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發生陳抗團體間的衝突事件,不僅有民眾與員警因而受傷,同時也有許多脫序違法的行為。除了慰問受傷的執勤員警外,也嚴厲譴責所有違法行為,並要求警政署從嚴從速、依法究辦,絕對不容國家法律及公權力受到挑戰。林全說,新政府自去年520就任以來,積極推動各項轉型正義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發掘真相、面對真相,使所有人民勇於正視過去的歷史,進而相互體諒、包容、信任,做到真正的和解,讓台灣的民主繼續向前邁進。他表示,在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或許會對某些同胞既成的觀念與價值產生衝突,但台灣民主的可貴之處,就在於能夠包容不同的聲音,進而存異求同。林全呼籲所有國人,都要合法理性的表達訴求、爭取認同,千萬不要因為有心人士的刻意挑撥發生衝突,造成社會的撕裂對立,將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毀於一旦。至於要依法究辦何人?徐國勇說,要辦違法之人,其中公訴罪部分就是毆打警察、妨礙公務罪;另外,告訴乃論部分因為有肢體衝體,所以是傷害罪,只要一提起告訴,警察機關就會辦。對於蔡丁貴焚燒國旗的部分,徐國勇表示,既使國旗是自己的,但也代表國家,要移送法辦,雖然有人認為焚燒國家是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在台灣的法律就是要移送法辦,至於是否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則交由法院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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