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聯手掃蕩制暴 破獲暴力討債勒贖集團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第三分局、霧峰分局,破獲以犯罪嫌疑人李○○為首之不良組合份子,涉及民國104至105年間多起軟禁被害人暴力討債、強佔工地事務所索取保護費等案件,更於105年底軟禁某鄉代會主席兒子達2月之久,期間不給洗澡、換衣,造成被害人胯下發炎,脅迫該鄉代會主席替子還債,行徑囂張跋扈,惡性重大。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指揮專案小組,歷經逾半年之跟監蒐證,於106年2月23、24日,同步拘提犯嫌李○○、林○○、李○○、陳○○、許○○、陳○○、何○○、林○○及少年安○○等9人到案,並查扣現金新臺幣15萬元、被害人借款憑據、本票、K他命、毒品咖啡包、筆電、監視器主機、密錄器等詐賭工具1批、手機1批、鐵條、鋁棒數支等證物。
▲檢察官吳文城指揮刑事警察局偵六隊、嘉義市、雲林縣、彰化縣、臺中 市等警察局,破獲以主嫌李○○為首之不良組合份子。(圖/記者蘇榮泉翻攝.106.03.01)由於犯嫌供述對於案情避重就輕,企圖脫罪,為免犯嫌屢屢騷擾、威脅被害人及證人,檢察官於同年月24日下午5時許,就主嫌李○○〈69年3月4日生〉等4人向法院聲請羈押均獲准,全案將持續擴大偵辦。雲林地檢署秉持嚴正執法,捍衛國家法治之原則,檢肅聚眾逞兇、挑戰公權力之不法份子,持續加強打擊不法犯罪組織,展現執法決心,給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
▲查扣現金15萬元、借款憑據、本票、K他命、毒品咖啡包、筆電、監視 器主機、密錄器等詐賭工具1批、手機1批、鐵條、鋁棒數支等證物。(圖/記者蘇 榮泉攝翻攝.106.03.01)本文由《NOWnews 今日新聞》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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