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草擬保防法 陳明堂:絕對不是「人二」復辟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出席立法院委員會。(圖/記者陳明安攝,2017.3.01) 大 中 小 針對調查局草擬「保防工作法」,研擬在政府機關廣設保防部門,遭質疑是重蹈戒嚴時期「人二」復闢。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制訂「保防工作法」絕對不是「人二」復辟,也不是白色恐怖,主要是防止洩密、滲透,或許討論立法時還有不盡周延之處,法務部會邀集調查局跟相關機關做檢討。陳明堂指出,制訂「保防法」,主要是要讓現行保防工作執行要點法制化,基本上不是人二復辟,也不是「抓耙仔」法律。也許在訂這個法時,外界認為不太周延的地方,法務部會邀集調查局跟相關機關一起做檢討。至於未來是否連企業都要廣設保防部門?陳明堂說,並不是每個機關都要設保防處,基本上,主要是軍中、社會及機關保防三大塊。陳明堂強調,機關保防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洩密、滲透、加強保密措施,例如透過教育訓練,建立危機意識,調查過程也不是包山包海,「保防法」也不像刑事訴訟法那樣具有強制力,或許外界不夠了解,不是一定要在各單位、各產業都有設保防處室,也許是像個資法有專人負責,中低度性激化大家對國家安全、社會利益的重視,條文還在檢討中。陳明堂並說,行政院上周指示法務部檢討,會在最快時間內檢討。媒體追問,這個會期內是否會送出草案?陳明堂則說,不一定,要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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