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愛心司法人 民間團體提司法改革藥方
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正在展開,長期關心法稅的資深法學界人士指出:真正的司法弊病的原因出在:一,很多司法人沒有愛心,缺乏真正的用心,不把司法當作人生志業,也欠缺對於人民有「人性尊嚴」的尊重。二,沒有科學的證據法則,沒有去假求真的法學方法論,採的竟然是追逐錢權的辯證術,導致案件不清不楚,讓人民深陷泥淖,痛苦不堪。
▲行動劇指出,司法官有三種黑心的墮落司法人(中)、矇著眼睛的保守司法人(右)以及有良心的前瞻司法人(左)。(圖/翻攝自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3月5日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法稅改革聯盟、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台灣北社、動腦雜誌社、台灣設計協會所主辦的「平反冤錯假案 全民票選《愛心司法人》 座談會」,現場演出行動劇,指出司法官分三種: 墮落的司法人、保守司法人、前瞻司法人。1.拿著死神鐮刀、黑心的墮落司法人:別有居心、只為自己的利益,做出「乖常司法的決定」,「反人權」「反法治」!2.矇著眼睛,心是半黑半紅的保守司法人,跟隨判決例,跟隨上級所定的標準,只是墨守成規,不敢越雷池一步的保守司法人,有智慧但智慧不夠,有勇氣但勇氣不夠,有能力但能力不夠。例如現在行政法院辦稅務案件,就算人民贏了,稅單又發回行政機關,人民再度陷入萬年稅單的痛苦深淵。3.有良心的前瞻司法人:看得到自己是在做前瞻性,有益於法治的正面能量的釋放的工作。 主持人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創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指出,台灣的司法轉型正義方向錯誤,沒有格局,因為最重要的是人的問題,司法要獨立,人要有良心來判案,但是現在法律制度也有問題,許多的決議、判例拘束法官,法官沒有自由、亦步亦趨,憲法上並沒有規定法官要依照別人的意見來判決;再加上救濟程序上有許多限制,人民無法平反,像行政法院又受行政機關拘束,造成萬年稅單,違反法治國家精神。陳志龍說,日前他旁聽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開庭,感覺法官也不敢做前瞻性的判決,其實只要做出來,就是前瞻法官,是第一個拯救台灣冤錯假案的典範,台灣才會變成亞洲第一個轉型正義、司法改革成功的國家。台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彭光輝院長指出,冤案個案加起來就知道問題在哪,司改不談個案嗎?太極門案就是司法改革典型案件,政府有錯卻在拖拉不改革。而郭瑤琪案更是典型冤案,案件偵訊中媒體就放話,媒體抹黑、醜化栽贓、撕毀筆錄、證人供詞反覆,偵查過程檢察官用威嚇等手段等等。明明是促參案卻用採購法在辦,風馬牛不相及。他對此案提出非常上訴,列了六大理由,最高檢察署竟然沒有說明原因就駁回,法律有規定要逐條說明理由,執法者卻不執行、漫不經心。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王明懿兼任副教授以親身經歷指出,太極門案當年新竹、高雄地檢署都有檢察官實地查訪或傳訊當事人,因為查無不法予以簽結,然而侯寬仁檢察官卻違法起訴太極門,依據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檢察官不該故意置人於罪。2007年太極門三審判決無罪無稅,弟子敬呈師父的敬師禮也判定為贈與,照理說可以依刑法第125條懲處侯寬仁,這案件有受害人,國家也是受害者,因為支付了冤獄賠償金。她引用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說法:「司法稅法要改革,只要看以太極門冤案為例所寫的明白、真相、始末三本書就可以,這三本書是台灣司法、稅務問題的照妖鏡。一世官,九世牛,天理一定會有審判。」王明懿也呼籲,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就是民法第406條的贈與,人證物證事證都有,行政法院法官應該根據法律事實認定贈與,法官應該具有前瞻性,依照事實作終局的裁判。基隆地方法院陳志祥法官指出,要保障法官的司法獨立,第一個要讓法官自治,讓法官可以自己選庭長、司法院長,讓干涉審判的問題消失,要相信制度,不要相信人。稅改方面,太極門萬年稅單是最典型案例,他提出在司法改革上,最高行政法院應該變更見解,行政法院做出撤銷判決時要把原處分一起撤銷,這在法理上是合理也是保障人權的作法。
▲帥嘉寶認為,司法院應盡量降低法官釋放資訊的邊際成本,如公布不同意見等,但是現在沒有好的制度。(圖/翻攝自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最高行政法院帥嘉寶認為,司法是資訊業,要釋放規範資訊給社會,目的要能要改善社會現狀,大家依規範行事能增加社會福利。法官在此基礎上應該要勇於表達意見,要清楚明確、易於理解。但他也認為,現今法律不鼓勵資訊清楚明確提供,至少行政法院是很這樣。判決寫太清楚,事後沒有迴旋空間 ,錯了就錯了,而法官愛面子,不願意被指正,所以保守是最佳選擇,最好不要有太多意見,結果就是法官越做越累,卻沒有盡到應有的功能,無法提供有意義的訊息,所以社會也在放棄法官。司法院應盡量降低法官釋放資訊的邊際成本,如公布不同意見等。 臺灣高等法院吳祚丞法官認為,有沒有愛心是人的問題,但是司法環境有沒有給愛心法官存活的環境,才是應該要思考的。他也強調,要平反冤錯假案要憑證據不是用政治。台北地方法院趙子榮法官指出,陳志龍教授提出來的票選愛心司法人,是很前瞻的司法改革意見,以鼓勵代替責備,法官們會競爭獲得這一頭銜,是一種良性競爭。現在的做法是選出不優良的,是不恰當的,最後抓不到任何不好,只好找一些生病的、案件少的法官開刀,真正被詬病的恐龍法官,反而沒有被處理,因為司法院認為恐龍判決是審判獨立的,這塊不能碰。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許添財董事長說,台灣法稅問題積重難返,他舉例像中華財政學會,都是稅法財經圈的一小圈圈人,財政部當官也是他們在審、研究案也是他們在承接,這些人不分藍綠,特權是跨色整合的,總統不管是哪個黨,都不算執政,都是這些檯面下的人事圈圈在把持,這些應該要改變,講道理、重專業、重視程序正義,法稅改革、要尊重專業者,而專業者要尊重法治。 本文由《NOWnews 今日新聞》授權轉載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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