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無水石膏」提告女檢、蔡正元 段宜康撤告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記者邱明玉攝,2016.8.29) 大 中 小 負責偵辦「工業豆花」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在2015年10月時於臉書發文,指控「某段姓立委」在案件偵辦期間為業者向檢察官施壓,前立委蔡正元隨即也轉貼分享該篇文章。立委段宜康不滿遭影射,怒告黃、蔡2人妨害名譽。但台北、新北地檢署日前分別接獲段宜康撤告狀,因此將2人不起訴。黃孟珊2014年底偵辦「工業豆花」食安案件,揪出有業者以工業級「無水石膏」混充食品級「二水石膏」賣給下游廠商製造豆花。黃孟珊於2015年10月案件一審期間,在臉書發文爆料,指控經「某段姓立委」努力奔走,「無水石膏」已在同年6月增列為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更指他曾在案件偵辦期間向法務部施壓。事後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轉貼分享這篇文章,並寫下「那一位段姓立委,這麼可恥,這麼可惡」。段宜康不滿遭到影射,除在臉書發文反擊、自清外,也赴台北、新北地檢署向黃孟珊、蔡正元提告妨害名譽。但台北、新北地檢署日前分別接到段宜康撤告狀,因此將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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