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夜市撞車案 大七車主要賠ALTIS修車費
▲台中東海夜市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大 中 小 2016年10月發生在台中東海夜市的BMW「大七」與TOYOTA ALTIS的行車糾紛,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當時駕駛「大七」的郭姓男子被傳因為保護妻兒而開車衝撞,也讓郭男被網友稱為「東海連恩尼遜」,沒想到檢方16日卻分別以毀損罪、恐嚇罪及公共危險罪將雙方起訴,郭男根本防衛過當。為此,郭男不但要吃官司,還得支付ALTIS的修車費。據《蘋果日報》報導,台中地檢署認定,郭男先倒車衝撞ALTIS,彭男等人已逃離車內,郭男仍續撞四次,已非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至於郭男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強調他先遭追撞再被四惡煞砸車,對方還想把他妻兒拖下來打,為護妻兒才衝撞對方車子,「我不保護他們,誰來保護,難道要被活活打死在街頭?」對於兩輛車子的修車費應由誰負責?報導指出,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景東認為,正當防衛的要件必須侵害持續中及符合比例原則,若防衛手段超過侵害手段,就會變成防衛過當。因ALTIS駕駛追車,並未下車持棍棒包圍,但大七卻已先倒車衝撞ALTIS;事後,ALTIS駕駛等人四散,侵害已排除,大七卻未停止衝撞,不符合正當防衛,也沒有必須衝撞ALTIS才得以緊急避難的情形,除了被棍棒砸的擋風玻璃和鈑金,大七衝撞造成自身的損毀,車主必須自行負擔,ALTIS全部的損失則必須由大七車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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