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討論「反貪腐」 第5組:應速推揭弊者保護法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林志潔(左)30日會後表示,建議微罪除罪化,決議妨害名譽罪的存在可能干擾新聞及言論自由,也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應除罪化,以民事訴訟來處理所造成損害。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3月30日 大 中 小 司改國是會議30日召開第3次討論,討論「反貪腐法制」、「強化追錢制度」、「微罪(著作權法、妨害名譽罪)除罪化」、「偵查管理」4個議題。針對「反貪腐法制」部分,決議公部門應盡速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私部門則應增訂反貪與商業賄賂的刑罰。會議由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主持,她表示,反貪腐原則是以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和施行法來檢視,另就公部門及私部門進行討論,公部門部分,應整併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瀆職罪,給予檢察官緩起訴等裁量權,還有民意代表容易沒抓好界線,應有遊說、利益衝突迴避及申報,也要盡速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而私部門部分,林志潔認為,為達企業與非營利組織之反貪與廉潔,應增訂私部門反貪與商業賄賂的刑罰,而為強化財團法人的治理與監督(例如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醫療財團法人、宗教財團法人等),應盡速訂定財團法人法並研修相關法令,還有盡速推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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