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討債射殺陌生人 持捐血單證明有愛心仍判20年確定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2016年1月30日晚間受友人委託,前往延平北路找綽號「紅龍」的陳姓男子催討債務,在樓梯間遇到一名胡姓男子,並詢問對方陳男是否在家,吳男認為胡男態度不佳,竟朝男子身上開2槍後逃逸,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不治身亡。最高法院支持二審見解,依殺人等罪嫌判處吳男20年徒刑確定。判決書指出,35歲吳姓男子去年1月30日晚間前往陳姓男子住處,幫友人催討12萬元債務,在樓梯間遇見一名胡姓男子,詢問對方陳男是否在家,胡男回「我不知道欸」,沒想到吳男竟認為被害人口氣不佳,朝其身上連開2槍,導致胡男失血過多,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吳男犯後搭計程車逃往台南,最後在麻豆交流道附近遭警方逮捕。吳男辯稱,僅朝天花板開槍,未料會射傷胡男,否認意圖殺人,還持捐血單,證明自己有愛心,企圖獲減刑,但高等法院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殺人罪,判處20年徒刑,併科5萬元罰。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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