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遭賤賣圖利他人 員林國宅住戶告彰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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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遭賤賣圖利他人,員林國宅住戶告彰縣府。(記者陳雅芳攝.2017.2.7) 大 中 小 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國宅1、2樓及地下1樓,原先規劃為商業設施百貨、地下超市和停車場,但從1995年竣工後歷經多次標售都未售出,直到去年6月間有開發公司以3億多元標得,轉租給運動中心,但運動中心施工引發公安疑慮,被縣長魏明谷裁定立即停工,9日有住戶出面指控縣府賤賣國有財產、圖利他人還涉及偽造文書,赴彰化地檢署遞狀控告。住戶代表王嘉政指出,標售出去的地號原價為12億535萬餘元,因歷經3位縣長都未售出,102年降價到3億4900多萬元,但這2年員林改制為市,184公頃市地重劃,房價與以往有落差,像是1樓的台新銀行,去年是以每坪15萬元得標,而現在的開發公司全部標得,每坪價格換算後才2萬6千元,質疑縣府賤價賣人。王嘉政還指出,地下1樓停車場在前縣長卓伯源任內,未登載為賣場「專有」,但魏明谷任內,承辦標售業務者卻說停車場為賣場「專有」,王嘉政認為,社區停車場應為社區所有人「共同擁有」,若讓賣場「專有」會損失住戶權益,有圖利他人之嫌。而縣府對此則表示,內政部營建署93年起比照當時市場行情,陸續調降標售底價,101年核定底價為3億4900多萬元,相關招標文件、買賣契約及底價都是經內政部營建署核定,直到去年6月才順利標售,標售所得全數繳回營建署,標售過程公開透明,絕無賤賣國有財產及圖利他人。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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