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捲土重來 交通部:須轉型資訊平台

▲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提出三點要求,創造消費者與駕駛雙贏的局面。(圖/記者陳致宇攝) 大 中 小 Uber今(10)日宣布將重返台灣市場,對此,交通部表示,Uber願意與業者合作合法經營感到欣慰,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現有法令,且不可以用過去模式營運,Uber必須轉型成為資訊平台。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對於Uber重新營運細節不清楚,但以現況來看可能有二種方式,一個是跟計程車合作,從事計程車派遣工作,但必須要成立計程車服務業;另外的方式就是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轉型成為資訊平台的模式,對外不能再用Uber名義營運,且車輛、駕駛都須符合小客車運輸業的規範,若採用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方式,無需跟主管機關報備、核准就能營業。張舜清以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為例,屆時Uber扮演的就是資訊平台角色,協助車隊管理及調度,但跟計程車差異在收費須提前告知,而且不能個別攬客,駕駛及車輛都須要有職業登記執照,不能像過去用私家車載客。張舜清強調,不論Uber選擇何種重新營運的模式,還是要遵守相關法規,違反仍可依公路法開罰,最重可罰2500萬元,後續也會持續關注Uber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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