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常委提案譴責洪秀柱失職 黨中央:無法可處理
▲國民黨中常委李德維因為黨中央沒遵照中常會決議,向法院提出抗告,因此在19日常會上提案譴責黨主席洪秀柱。(圖/ 記者戴祺修攝,2017.04.19) 大 中 小 國民黨19日中常會上,中常委李德維針對黨代表參選資格案,因黨中央沒有向法院提出抗告,提案要求譴責黨主席洪秀柱,但中常委厲耿桂芳、柯貞竹、呂謦煒等人反對,國民黨考紀會主委劉漢廷說,依規定中常委無法譴責黨主席,所以提案沒能通過。新進與回復黨籍黨員,參選國民黨代表的資格,究竟是4個月還是1年,3月8日通過中常委呂學樟等27人提案,將黨代表候選人資格從只須滿4個月黨齡規定,修改為1年,後來遭到青年黨代表擬參選人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法院裁定中常會決議無效,資格還是維持4個月,4月5日的中常會要求黨中央抗告,但黨中央並未處理。李德維表示,國民黨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國黨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議與中常會,但黨主席洪秀柱無視中常委通過要求抗告的決議,明顯私心自用,雖然譴責主席並無法律責任,但為了避免往後的黨主席為所欲為、毫無限制,忽略中常會決議,因此提出譴責案,要留下歷史紀錄。譴責案遭到中常委厲耿桂芳、柯貞竹、呂謦煒等人的反對,厲耿桂芳表示,目前正在進行黨主席選舉,通過譴責案有損黨形象,現在應該是要砲口一致對外,現在每周都有新招,到底有完沒完。劉漢廷最後表示,依照規定,中常會沒有職權對主席做任何譴責決議,唯一能對主席言行提出建議的機構只有中評會,因此譴責案是侵犯中評會職權,所以譴責案依規定無法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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