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生煤及石油焦有條件通過 麥電要訂轉型或退場時間表
▲台電與麥寮電廠三座燃煤機組的購電契約也將於2024、2025陸續到期,恰好就 是能源轉型的目標年。(圖/立委蘇治芬提供,2017.04.20) 大 中 小 雲林縣麥寮電廠三台燃煤機組的許可證,將在六、七月陸續到期。這三台機組裝置容量180萬瓩,占全國發電裝置容量約7%。雲林縣政府為因應能源缺口,讓8張台塑生煤及石油焦許可證有條件通過。就此,立法委員蘇治芬表示,經濟部如果要強勢讓許可證過關,避免台灣陷入電力供應不足的窘境,也應該在展延許可證時,同時宣布麥電的轉型或退場時間表,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與企業,讓雲林的能源轉型帶動台灣的能源轉型吧!按經濟部能源局的資料顯示去年(2016)燃煤發電的佔比為36.96%,這也代表在總發電量沒有大幅上升的前提下,要實現蔡英文總統宣示的2025非核家園政策,讓台灣能源結構轉型成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台灣要大幅度地提昇燃氣發電與再生能源,並且降低燃煤發電的比例。蘇治芬指出,道理很簡單,面對燃煤所產生的空氣汙染,每年國家也需編列高額預算進行防治。換言之,燃煤發電成本並不會較其他汙染較低之能源低,與其事後付出高額的環境代價,不如趁早轉型。在台電新一代超超臨界的燃煤火力機組陸續商轉後,一方面能夠改善燃煤火力發電的污染問題,一方面也讓台電本身的燃煤機組到達全國30%的發電佔比。老舊、高污染的麥寮電廠如果不轉型為燃氣電廠,就應該要退場,否則將會使得燃煤火力發電佔比過高,能源轉型目標破局。台電與麥寮電廠三座燃煤機組的購電契約也將於2024、2025陸續到期,恰好就是能源轉型的目標年。在這八年的時間內,以台塑麥寮工業港的條件,興建或將煤槽原址改建為天然氣接收站並不會有任何技術上的困難。妥善利用雲林地層下陷地區、離島工業區的土地的台西綠能專區開發計畫案,更可建置太陽光電裝置總容量達600萬瓩。因此,蘇治芬提出呼籲,經濟部應該在今年六、七月展延麥電燃煤機組的許可證的同時,提出麥電轉型燃氣電廠的時程表,否則就請提出麥電的退場時程表,讓雲林的能源轉型帶動台灣的能源轉型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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