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製作虐夫價目表 高跟鞋毆夫10萬
▲法官特製毆夫價目表。(圖/翻攝自高等法院網站) 大 中 小 家暴惡行實價化。台北1名張姓牙醫被妻子懷疑與診所女助理搞婚外情、有性病,夫妻為此經常爭執。張妻因此常用高跟鞋敲張男的頭,導致他頭破血流;還拿吹風機毆打他或抓咬他的下體;此外,也會在診所當眾怒罵他,張男不堪其辱,向法院提告妻子並求償,高等法院判張妻,須賠償丈夫105萬元。據了解,張妻經常在診所當眾飆罵張姓牙醫「性病男」,還傳簡訊威脅他,簡訊內容如「你也可以選,竹聯幫,四海幫,本省掛,要犧牲手,還是腳,也可以和情婦一起火燒車」、「這一刀,一定在你命根子上」等語,張男憤而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定,張妻無法舉證張男與診所助理有染,僅憑猜測便對他大肆怒罵和毆打,判她須賠丈夫精神慰撫金共105萬元。法官也特地在判決書中製表,詳列張妻的各項傷害行為應賠償多少金額。
毆夫賠償價目表(總計105萬元):
1.高跟鞋敲頭致頭部流血:賠10萬元
2.用手和吹風機毆打丈夫:賠10萬元
3.用手和水瓶毆打丈夫:賠10萬元
4.在診所當眾罵丈夫:賠20萬元
5.傳訊息3次怒罵:賠15萬元
6.傳訊息21次怒罵:賠30萬元
7.換門鎖不讓丈夫進門:賠10萬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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