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貯存廢木材 遭環保局查獲並舉發

▲桃市環保局舉發非法廢木堆置場。(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大 中 小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17日會同警察局八德分局前往八德區大興路一帶,查獲一複姓莫克涉案人非法收受廢木材及廢棧板等再利用資材,因此開立罰單,以防環境不遭破壞以及維護區域整潔。環保局表示,該堆置場內的廢木材形成小山,造成當地環境污染;環保局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告發,最高可裁處30萬元,並限期於11月23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送局審查,逾期將按次連續處罰。此外,堆置場有無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將一併移請市府主政單位查處。環保局是在18日接獲議員反映民眾陳情,指稱八德區大興路一帶有大量廢木材堆置污染環境,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稽查人員調查後發現,一位涉案人向地主承租土地後,開始於現場堆置約兩層樓高,占地約1千平方公尺的廢木材,且現場疏於管理,環境髒亂。環保局指出,莫克君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就從事清除處理廢棄物工作,當場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告發,最高可裁處30萬元,並限期於11月23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送局審查,逾期將按次連續處罰。環保局特別提醒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應小心謹慎,勿貪小便宜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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