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稱5年做愛240次太浮誇 法官判小三無罪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越南籍林姓女子多年前受僱於黃姓男子,但卻遭雇主妻子指控與黃男有染,黃妻憤而提告2人通姦,而黃男坦承每周與林女做愛1、2次,5年來已發生240次性行為。法官依林女出境紀錄及每月生理期估算,5年不可能做愛240次,認為黃男證詞誇大,判林女無罪。警方調查,越南籍林姓女子1996年來台受僱於黃男,後自立門戶經商,但去年2月黃男妻子懷疑丈夫劈腿林女,登門找林女理論,林女坦承與黃男發生性關係,但堅稱黃男告訴她已經跟妻子離婚,且黃男還陪她在主耶穌前發誓,因而黃男交往、發生性行為。黃男妻子持與林女對話錄音證據,憤而提告黃男、林女通姦,黃男為求妻撤告自保,竟向檢方供稱,自2010年起至2014年10月間,與林女做愛240次,頻率約為每周1、2次,且林女明知他有妻女,還跟他發展成為戀人,高雄地檢署檢方依《妨害婚姻罪》起訴林女。法官查出林女5年內出境11次,加上每個月生理期,2人不可能發生240次性行為,且林女對於曾為黃男墮胎等陳述,均無迴避,因此採信林女說詞,認為黃男是為了脫罪,捏造不實證詞反咬林女,最後判定林女無罪。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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