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大清子民做不了官很失望,於是他下南洋建立了一個國家

明清時期,朝廷實行「海禁」,不允許百姓出國,如果私自出國,不僅不會被保護,還會被視為「天朝棄民」,回來後很可能受處罰。在這種苛刻的政策環境下,仍有不少人鋌而走險,揚帆出海。因為福建、廣東等沿海省份人口眾多,謀生艱難,不得不「下南洋」,到東南亞一帶討生活。1772年,廣東嘉應府(今梅州)人士羅芳伯因多次鄉試不中,絕意仕途,於是和百餘名親友乘船來到婆羅洲西部(今印尼西加里曼丹省),以淘金為生。此人「少負奇氣,生性豪邁,任俠好義,喜結納」,註定不是平凡之輩,要在海外干下一番大事業。羅芳伯畫像。羅芳伯成就了多大的事業?當了大官了?做了公司老總了?搞出重大發明了?都不是!他建立了一個國家,還是共和國!著名歷史學家羅香林在《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一書中寫道:「清乾隆年間,廣東嘉應州有羅芳伯者,僑居南洋婆羅洲(Borneo)西部之坤甸(Pontianak),墾闢土地,策眾採礦,並助土著蘇丹,平定禍亂,一時僑民多歸依之。東征西討,所向披靡,蘇丹知勢力不敵,因分土而治。芳伯乃為之奠都邑,定官制,修軍備,開商場,興礦冶,撫民庶,建元蘭芳,建國號曰蘭芳大總制。受推為大唐總長,蓋為一有土地、人民與組織,及完整主權之共和國焉。」是的,1777年,羅芳伯建立了蘭芳大總制共和國。1772年抵達婆羅洲,1777年建國,短短5年時間內,羅芳伯是怎麼做到的?簡言之,天下是打下來的。 需要說明的是,當時的婆羅洲乃一片蠻荒之地,並不存在強大、統一的政權,不少土著人甚至還過著採集狩獵的原始社會生活。這為羅芳伯留下了相當大的施展空間。首先,羅芳伯發現婆羅洲的華人非常貧窮,缺衣少食。於是,他在東萬律著手組建採金公司,開發金礦,招募華人加入。此舉改善了當地人民的生活水平,贏得了大批華人的擁戴和追隨。蘭芳共和國地圖。其次,兼并其他華人團體。雖然同為天涯淪落人,但是在婆羅洲的華人幫派眾多,並不團結。羅芳伯做大做強之後,必然與其他幫派發生磨察。以黃桂伯為首的潮汕幫勢力很大,占據以茅恩為中心的地盤。羅在該幫內發展一個「間諜」江戊伯,然后里應外合,一舉拿下了茅恩。 還有一個華人劉乾相,他手下有500多人,占據著明黃這個地方。羅芳伯亟欲「吃掉」他,劉則堅守城寨,雙方呈劍拔弩張之勢。羅芳伯一不做二不休,乾脆組織人馬殺將過來,一個早晨破了劉乾相六個大寨,劉本人跳海自殺。隨後,一系列華人勢力自忖不敵羅芳伯,紛紛歸順。第三,婆羅洲蘭臘、萬諸居、斯芳坪等地盤踞著土匪和海盜,經常出沒為患華人和土著。同時,荷蘭侵入婆羅洲,欲在此地開展殖民統治。為了消除這些內憂外患,羅芳伯積極聯絡蘇丹和土著頭人,成立華人與土著人相結合的軍隊,平定匪患、擊退外來入侵者。羅芳伯還介入當地事務,從土著人手裡奪取大片土地。蘇丹手下的人造反,羅芳伯派兵幫助擺平,蘇丹感激之下,兩人成了結拜兄弟。於是,當羅芳伯與土著再發生戰事,蘇丹就站在他這一邊。經過一番征戰,羅芳伯迅速獲得一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和二十萬人口。 有了穩定的地盤,有了軍隊,到1777年,時機成熟,羅芳柏以東萬律為首府,建立蘭芳大總制共和國,他被推舉為國家領袖——總長,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位於現今印尼西加里曼丹省坤甸的羅芳伯墓園。蘭芳共和國設置了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全國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至於國家大事,「皆咨決眾議而行」,類似於後來歐美國家實行的議會制。在國家領袖的產生上,蘭芳將中國古代禪讓制與民主選舉相結合,上任領袖在去世或卸任前,推薦下屆領袖人選,然後再將候選人付之於公民表決。 羅香林認為:「蘭芳大總制與美洲合眾國,雖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異,然其為民主國體,則無二也。」另一位專門研究蘭芳共和國的民間學者李欣祥也認為,蘭芳政權具有「民主和獨立自治」的性質,具備了近代「共和國家」的基本要素。如果這兩位學者的觀點可以成立,我們可以推斷,蘭芳是亞洲第一個共和國,比孫中山先生建立的中華民國(通常認為中華民國是亞洲第一個共和國)早得多。1795年,羅芳伯病逝,江戊伯被選為繼任總長。江戊伯之後又先後有12位領袖繼任。1884年,荷蘭入侵蘭芳共和國,蘭芳雖進行了抵抗,但終因寡不敵眾、武器低劣而失敗。自立國至滅亡,蘭芳共存在108年。參考資料:梁啟超《中國殖民偉人傳》、高偉濃《羅香林對中外關係史和華僑史的研究》 來源:www.wanhuajing.com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