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所有殺人犯與恐怖份子的犯案動機」...原來我們都錯得太離譜了!
新聞工作者勞勃伊凡(Robert Evans)訪談多位「隨機殺人犯」發現,一般大眾對他們普遍有錯誤認知,但其實他們大多與「正常的我們」其實沒有太大的差異。
伊凡發現,國籍、膚色、信仰等因素,都會影響我們對一名殺人犯的認知。例如,我們會稱加州度假勝地伊斯拉維斯塔(Isla Vista)發生的著名隨機殺人案為「情緒失控犯下殺人案的歹徒」;稱十幾年前的科倫拜校園殺人事件為「遭同儕排擠而心生報復的青少年」。大眾及媒體一旦發現兇手有穆斯林背景,便很自然而然地為巴拉圭聖伯納第諾(San Bernardino)槍擊案粘貼「恐怖主義」(terrorism)的標籤。青少年校園槍擊案也同樣造成悲劇後果,然而卻只被視為「殺人事件」。伊凡認為,「恐怖攻擊」和「殺人事件」在本質上並沒有差別。
根據FBI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指出,不管是「危害人類生命的行為」或「脅迫一個族群的行為」,都算是「恐怖主義」。伊凡訪問的其中一名對象傑克(Jack)學生時期曾攜帶2把獵槍進入校園,他談起當時的動機,他想給那些霸凌他的同學們一個教訓,並為其他被霸凌的孩子們豎立一個榜樣,希望他們能夠照做。他說:「我那時很常聽邦喬飛(Bon Jovi)的〈Blaze of Glory〉這首歌,歌詞說你可以成為備受許多人尊敬的『反英雄』(anti-hero),而這樣的幻想深深打動我,才有了行動念頭。」
(邦喬飛躺著也中槍?)
傑克的情況聽起來是否很熟悉?學者發現巴勒斯坦的自殺炸彈客也抱持同樣的想法,因為在那樣的社會環境之下,「自殺炸彈客」會被視為驅逐外敵的英雄。因此伊凡認為,不管殺人背後的中心思想為何,對族群造成恐慌的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稱作恐怖主義。另外伊凡更在研究結果中強調一點,那就是
一般大眾傾向以「精神不正常」解釋連環殺人犯的動機,卻忽略背後更關鍵的情感因素。他發現很多隨機殺人案裡,
「恥辱感」是個比「精神不正常」更常出現的殺人動機。傑克在訪談中指稱,之所以計劃殺人是因為長期遭同儕訕笑排擠;而ISIS的政宣雜誌也頻繁提及西方國家造成的羞辱感;接受訪問的巴勒斯坦炸彈客們也提到了他們受西方國家壓迫時感受的巨大恥辱。
這項研究發現,
隨機殺人犯當中只有23%影精神病史,犯案當時仍為精神疾病所苦的只佔6%。不過
這群人當中有將近一半曾是霸凌受害者。你也許很難相信,傑克和另一位受訪的前愛爾蘭共和軍炸彈客夏恩(Shane),現在都過著跟常人一樣的生活,且未再萌生任何殺人念頭。傑克當年持槍準備殺人時被副校長攔下來,進入少年感化院服刑一陣子,目前育有一子,有份穩定工作。入獄服刑10年的夏恩現已結婚,致力幫助愛爾蘭的無業遊民,以及協助感化巴斯克地區的不良少年。
只能說暴力多半脫離不了因果循環,如果希望這世界能少一位行使暴力的人,也許可以先從拯救一名霸凌受害者開始做起。不過,無論自己是不是被霸凌者,選擇輕易奪取他人無辜性命的那一刻,就已經從被害人變成加害人了!還是要好好珍惜每一條珍貴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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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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