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重超重就要被迫離職!!....世界8大最詭異的法律你違法了嗎?(9P)






世界上有許多法律法規,雖從未強制執行,但也沒有取消,因而在法理上依然有效。它們或讓人驚愕,或讓人發笑,英國《每日郵報》網站最近就對這些全世界最「奇葩」的法律做了盤點。

加拿大:禁止加工黃色人造奶油人造奶油據稱在加拿大被禁止做成黃色,以免同黃油混淆。不過,除了魁北克省,北美已經沒有其他地區強制執行這條法律了。

德國:高速跑沒油要受處罰德國的高速公路傳統上是沒有速度限制的,但是不要因此就覺得爽歪歪。如果在高速上開車,半路車子沒油了,可是違法的。幻想下車找點油?別忘了,在高速路上步行也不合法喲。




希臘:禁止穿高跟鞋遊古跡想要美美的穿著高跟鞋與雅典衛城來個合影?No Way!在希臘,遊客們不被允許穿高跟鞋遊覽歷史景點,以免給這些上千年的古跡帶來破壞。




丹麥:白天也要開車燈在丹麥,即使是白天開車,也一定要打開前大燈,否則有可能受到100美元(約合人民幣650元)罰款,芬蘭、冰島、挪威也有類似規定。原因在於這些國家緯度較高,日照時間很短,很多車禍都是因為視線不清造成,而開大燈可以有效減少事故。




新加坡:嚼口香糖要小心有些人覺得嚼口香糖不禮貌,但在新加坡,這樣甚至被視為違法。因為黏在地上的口香糖會給清潔工作帶來巨大麻煩,也可能影響地鐵列車和電梯的操作,所以自1992年,新加坡政府就頒布了進口及銷售口香糖的禁令,唯一例外的是尼古丁戒煙口香糖,但要憑處方購買。




文萊、印尼和馬來西亞:部分公共場所禁吃榴蓮榴蓮味道特別,有人愛之如命,有人恨之入骨。文萊、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是盛產榴蓮的地方,但在這些國家,也有著最嚴格的規定,即在公車車、地鐵、賓館和機場等公共場所禁止吃榴蓮。鑒於榴蓮的口味比較小眾,這個規定也許算不上侵犯人權吧。




日本:體重超重或受懲罰在日本,理論上肥胖是不合法的。即便是四十歲以上的男性腰圍也要小於80公分,四十歲以上女性要小於90公分。假如超過這個標準,可能面臨強制減肥、接受健康教育,甚至被迫「自動離職」的慘重後果。不過,對於沒有工作的人來說,這些懲罰措施就沒有用了。



西班牙:禁止穿人字拖開車駕駛員們都知道,穿涼鞋或者人字拖開車非常危險,如果在西班牙開車,被警察發現你穿著人字拖、無跟鞋、腳尖開口的鞋子甚至光腳開車,那可是違法行為,就不是被批評教育那麼簡單了。




一起來說說看你有「犯了什麼法」吧?
口香糖這項感覺會馬上中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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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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