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死在「凶日凶時」?民俗專家這樣說...
10日晚上8點47分鄭捷伏法了!這個時間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只是一個生死陰陽的界線,但在法警界中,執行死刑除了一般的民俗禁忌,又有一說它還得「挑時辰」。
民俗專家江柏樂表示,依據鄭捷的槍決時間,5月10日(辰日)晚上8點47分(戌時),正好是當天正沖的時候,也就是「辰日沖戌時」,一天中最不吉利的時刻,原則上諸事皆不宜。江柏樂解釋,所謂的戌時,不是正好8點47分那一個時間點,而是指晚上7點到8點59分之間都屬於戌時。如果在這樣的日子這樣的時刻進行槍決,在道家的說法「會很傷」。
但是鄭捷的槍決時間真的是算出來的嗎?刻意找一天當中最凶的時刻嗎?江柏樂說,法官、檢察官甚至警察界,信不信兩派皆有,就算有人真的會看時辰這也不能說呀,畢竟國家講究的是「科學辦案」。前調查員蘇玉麒也表示,國家執法怎麼能夠帶頭迷信。
不過在執行槍決確實有不少不成文的規定,例如,不會跨過死囚的身體,一來是對死者的不敬,也避免囚犯死後找麻煩;還有刑場上不能露出行刑員警的名字、不能讓死囚看到行刑員警的臉,同時腳鐐上要綁一個紅包等等。蘇玉麒還提到,死刑犯的腳鐐一般都會被搶走,因為一個死刑犯的腳鐐,原則上不會再拿去銬上另一個囚犯,也就是說這一個腳鐐不會出現兩個「死囚」。正因為這樣,當執行死刑時,在旁觀看的其他重刑犯,在行刑結束後,會去搶這個腳鐐,意味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死囚」。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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