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級教學) 食肆牌照申請人須知--17件不應做的事情
不應辦事項不應 揀選位於工業或貨倉大廈內的處所。sponsored 不應 揀選位於大廈上層作住宅用途的處所。不應 揀選位於地庫第四層或以下層數的處所。不應 揀選位於指定作緊急用途的地方的處所。不應 揀選位於註冊學校、幼兒中心、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正下層 的處所,以免對該等設施構成火警威脅。
不應 揀選只有一道樓梯的大廈的上層單位。不應 揀選位於違例建築物或有違例建築工程的處所(可參考屋宇署 核准樓宇記錄和建築事務監督確認完成的核准更改及增建工 程)。不應 揀選根據《建築物條例》不計算在發展計劃的總樓面面積內的 地方∕處所,例如機房、一般康樂設施和會所。sponsored 不應 揀選同一樓層劃分單位的處所,而該劃分使其他單位沒有足夠 的逃生途徑。不應 拆除為殘疾人士提供的批准設施。不應 計劃使用設有沙井或糞管、污水管及雨水管的地方作為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不應 在未收到發牌當局(即食環署)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前動工裝修 或裝飾有關處所。不應 提交不完整的圖則,或對建議設計圖則作不必要的修改(尤其是 在獲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之後)。提交不完整或經修訂的圖則都 會阻延處理申請的工作。不應 在未獲發牌當局發出牌照前開始營業。不應 從身份不明的分銷途徑獲取瓶裝石油氣供應,除非是經批准的 分銷商。不應 裝設和儲存超過 130 升的瓶裝石油氣供應。sponsored 不應 對其他政府部門,包括屋宇署、地政總署、消防處、機電工程 署、環境保護署及規劃署所施加的規定置諸不理(即使已獲發牌 當局發出牌照)。
那些主要是工廠食堂,而不是普通食肆,兩者是不同的!主要分別是食堂不可以像普通食肆般做透明玻璃shopfront, 以及只可招待大廈內使用人士好多食堂門口都貼上"只招待本大廈員工"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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