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2官司敗訴 被判須賠92萬可上訴
民國102年時特偵組指控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卻扯出檢察官林秀濤遭監聽,林因此向檢察總長黃世銘(前)等4人提告求償,北院31日判決黃世銘賠償新台幣30萬元,其餘駁回。(資料照片)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攝 105年10月31日 大 中 小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監聽時任高檢署檢察官的林秀濤案件,31日台北地院判決黃世銘應賠償林秀濤30萬元,但不需登報道歉,而民進黨籍總召柯建銘對黃世銘控告洩密罪,另提起民事訴訟,下午台北地院也進行宣判,判黃世銘須賠柯建銘62萬,2起案件都可上訴。民國102年特偵組調查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黃世銘在案件未偵查終結前,就將監聽譯文透露給當時的總統馬英九與閣揆江宜樺,並指示檢察官楊榮宗開記者會公布,柯建銘認為被侵害隱私及名譽權,除了控告黃世銘洩密外,也提起民事訴訟。這起案件刑事方面,高等法院去年依法遭判刑1年3月定讞,黃世銘未入獄,繳交45萬罰金。民事訴訟部分,台北地院判黃世銘須賠柯建銘62萬。另外,這起案件也扯出監聽林秀濤及其女兒,讓林秀濤認為名譽嚴重受損因而提告,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黃世銘偵辦案件時傳訊林秀濤,並在未偵結時將林秀濤證述內容洩密給馬英九、江宜樺,甚至開記者會,確實違背執法義務致損害林秀濤名譽,審酌後判黃要賠林30萬元,但無登報道歉必要,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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