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憬哭訴遭上銬脫光搜身 警:全程一切依法

▲李妍憬由余天陪同現身哭訴被計程車司機毆打經過,並質疑為何被警方上銬。(圖/記者林調遜攝,2016.10.31) 大 中 小 昨天(30日)凌晨,藝人李妍憬與友人搭乘計程車和運將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各說各話,事件陷入羅生門。今天(31日)中午,李妍憬由余天陪同召開澄清記者會,說明與運將的互毆過程,李表示自己被對方打趴到地上,但是到警局做完筆錄後,卻無法回家,還被上銬,和打她的運將銬在一起,讓她無法接受。據《蘋果日報》報導,藝人余天在記者會上也嚴詞痛批警方,表示李是報案的人,「為何她不能走?為何上警局還得上銬?」,余天說道:「演藝人員也是人,不管你喝酒還是怎樣,兩方的傷害,為什麼司機不用上銬?還被搜身脫光,到底是怎麼了?分局長你必須要講清楚!」針對記者會上,余天與李妍憬的質疑,信義分局警方也立即回應表示,李妍憬與計程車賀姓運將之間,因互告傷害案,2人都是傷害案件的現行犯,依法要先進行搜身,確認有無危險物品,接著再上銬等待移送。警方強調,「全程一切依法行政!」,並澄清李妍憬的搜身過程,都是由女警經手,並讓李自行解開扣子接受檢查,並無所謂脫光搜身的狀況,也並無將賀姓運將與李妍憬銬在一起。
藝人李妍憬與計程車司機衝突,31日中午召開記者會,指控警方竟把她脫光搜身還上銬;信義警分局偵查隊長蔡坤益(左)下午出面表示,一切依刑訴法辦理,不管是計程車司機或李妍憬都依法上銬帶走。中央社記者朱則瑋攝 10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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