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捕害女警命危 酒駕男沒事開車男警恐有責
▲2警追酒駕男不慎撞上路樹,女警頭部重創命危。(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前天(2日)凌晨,桃園龜山分局23歲涂姓警員,開車搭載31歲陳姓女警,追捕酒駕的45歲劉姓男子,追逐過程中,由於天色昏暗,兩車時速皆超過80公里。在狂追近2公里後,兩車分別撞上路樹,造成凃男大腿骨折、陳女顱內出血命危。如今有律師指出,劉男雖酒駕,但兩位員警受傷與他並沒有因果關係,因此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反倒是涂男,涉嫌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恐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據《蘋果日報》報導,昨天(3日)下午,涂警完成筆錄製作,表示當時看到劉男開車搖搖晃晃,才會開車前往攔檢,不料劉男卻趁女警下車盤查時,加速逃逸,才會開車由後方追逐。因天色過於昏暗,兩車車速超過80公里,最後分別撞上路樹。對此,律師陳亮佑則指出,警車和劉男駕駛的車輛,在追逐過程中並無碰觸也無互相妨礙,因此劉男對於兩警受傷並沒有因果關係,因此無任何犯罪行為;反倒是開車的涂男,雖是依法執行公務,但他也可以選擇放棄追車,也可以更小心一點,卻出現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疏失,導致警車衝撞路樹,使坐在副駕駛座的涂女因而受重傷命危。涂男涉嫌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恐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至於兩警所屬的龜山分局則表示,警員依法追捕違規車輛,是一種阻却行為、因公行為;至於是否涉及刑責,可能將交由檢察官來認定。 ※【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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